药物性肝损伤是肿瘤治疗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抗肿瘤药物大多数经肝肾代谢,肝脏毒性较为常见。
抗肿瘤药物通过以下途径引起肝脏的损伤:
1、直接损伤肝细胞使肝脏基础病变加重
2、病毒性肝炎活动
3、为潜在的肝脏疾病改变抗肿瘤药物的代谢和分泌,使药物在体内作用时间延长,增加药物的毒性
在1989年欧洲和美国专家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共识会议对药物性肝损行达到的共识,将药物性肝损伤定义为血清ALT和结合胆红素水平升高至正常值上限的二倍以上或者是ALP和总胆红素水平同时升高并且其中一项指标高于正常值上限二倍以上,还指出其他生化指标对肝损害的诊断是非特异性,上述指标增高在正常值上限二倍以内的称之为肝功能的检查异常而不称之为肝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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