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从今晨开始,一个微信名“东站贾大帅”的朋友圈截图在网上疯传:我们的同事在救治病人时被病人的朋友拿刀捅伤颈部,在山大一院经过4个小时的抢救,脱离危险,祝愿我的同事早日康复!(严惩凶手)。
这段爆料的下面是四张身穿绿色急救服面部血迹斑斑的医生图片。
这件事情由于发生在杨文医生被刺不久,又是新年第一天,大家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尽管越来越多的信息越来越多的被证实。
直到下午,记者采访了该医院被捅医生同事,得以证实此事:
2019年元旦之夜,山西太原一急救车在出诊时,在漪汾桥西山西省心血管医院对面的公交站台附近,医护人员遭患者同行人捅伤。据伤者同事介绍,伤者已脱离危险,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转院继续治疗,嫌疑人也被太原警方控制。伤者同事称,患者和其同行者共三人,事发时都喝了酒。
急救医生被打甚至被杀事件已经让人们见多不怪,麻木了。一线急救人员的职业风险,毫不夸张的说,并不比反恐和缉毒警察低多少。
不知大家可还记得,发生在包头的那次被砍40多刀的急救医生惨案?
2013年1月19日凌晨,一男子因家庭矛盾,迁怒他人,发泄愤懑,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急诊科轮岗的年仅35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朱玉飞与其他3名医务人员出诊,当医护人员赶到男子家问病人在哪里时,男子说在阳台。就在第一个进门的朱医生寻找病人时,男子突然冲入厨房拿起菜刀向医护人员乱砍。见此状,同车来的另外3人吓得夺门而逃,跑出门外,其中2名担架工受伤。此时防盗门被男子反锁,朱医生未能逃脱,他在朱医生头部砍了40多刀,致其身亡。
随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定,将伤医、医闹等涉医犯罪入刑。
再随后,2018年10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紧接着,去年年末,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越出越多越来越严,可伤医事件也越来越多,并未减少。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但是不可否认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年以来的“和稀泥”式执法,已经让人们失去了敬畏之心。每每以来,让伤医者总是能以最小的代价得以逃脱本该负起的最大法律责任。从推到第一颗多米诺骨牌开始,这种破窗效应就已经形成。即便首善之区也不能予以幸免。
一次次的暴力伤医一次次的成为医务人员“同仇敌忾”的话题。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怎么回事?上天有好生之德,医者有父母之心啊!本是同壕战友,却为何如此相煎太急?如此残暴绝伦,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要知道,培养一名医生,是十分艰难的。首先,医生必需要有高学历。现在三甲医院门槛几乎都是博士,有些好医院甚至要求海归博士,这就要求从医者必须专业读书十年以上,而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是个不小挑战。其次,国内医生的薪水远低于国外。顶尖医院的主任医生,年薪也不过十多万,刚入职的年轻医生,收入甚至比不过中小企业的普通员工。医生的难处,普通人是都不能体会的。最可怕的是,就算医生耐得住清贫,抗得了压力,还要忍受那些情绪极不稳定的病患人群,将一些社会矛盾转嫁到医护人员身上。
古希腊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西方医生必须恪守的格言,东方中国对医生有悬壶济世、医者父母心美誉。可是与人之间接触的医生,却又无法避免的站在了社会各种风口的浪尖。当今社会处于转型阶段,各种矛盾多发频发,社会治理在某些方面还有待优化升级,这或许就是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原因。但当前一些社会矛盾直接转化为医患矛盾,医生成为某些方面的替罪羊,却是这个社会乃至这个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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